中國時報【李金生╱金門報導】

轟動一時的金酒案纏訟15年,前金門縣長陳水在歷經無期徒刑、無罪、12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後,金門高分院更四審以他和其他3名被告不具公務員身分等理由判決無罪定讞,陳水在獲悉判決結果後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和鄉親關心,對判決結果不願多談。

2001年金酒案爆發,檢方調查亞洲酒品公司在取得38度「冰心酒」的產銷權過程中,疑有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並依貪汙罪嫌起訴縣長兼金酒董事長陳水在等人。金門地院2002年陳水在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有多名縣府官員、酒商和民意代表多人亦遭判刑。

本案纏衣服批發特價 訟15年,期間金門高分院二審及更一審、更二審均判陳水在無罪;更三審又判他1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其他多人也各處11年重刑;陳水在不服上訴,更四審中與亞洲酒品公司董事長吳學良及副總李增欽等人均獲判無罪確定。

金門高分院指出,陳水在等人在本案是以金酒公司人員的身分辦理事務,在《刑法》修正後已非公務員,檢方以陳水在和金酒總經理辛寬得、技術副總李增財、研發組代組長王偲名等人以公務員身分共同舞弊,不符犯罪構成要件;另本案在經銷商包銷後自批發商如何找負盈虧,也無政府採購法的適用問題。批發價

金門高分院說明,本案纏訟15年,依《速審法》第8條規定,在更審前曾經同審級法院2次以上無罪判決者,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因此全案定讞。



050A8D8FA88624C1
arrow
arrow

    eleanoju58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